台南新营健身中心7人群聚 每人6万元连负责人共罚48万元
▲台南新营健身中心被查获7人群聚,台南市卫生局各裁罚每人6万元,连同负责人共罚48万元。(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新营分局查获新营1家健身中心大门未关闭及招牌灯亮,疑似对外营业,内有7人群聚,台南市生局指出,3位工作人员及4位教练各罚6万元,该中心负责人罚6万元。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防疫措施,健身中心属应关闭休闲娱乐之场所并禁止任何人在内从事相关业务、消费或其他聚会行为,经查获违法时对业者现场执法人员消费及聚会者依法分别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2款及同法第67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裁罚。另除可开放营业场所外停止室内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会违反者可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1款及同法第67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该健身中心核已违反上述2项规定。
卫生局说,该健身中心在场有3位工作人员及4位教练已违反2项规定,一行为不二罚原则予以裁罚各6万元。负责人有管理、督促执行防疫措施,防治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之权责,未关闭场所已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2款及同法第67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
卫生局强调,要求关闭休闲娱乐场所之考量,系因上开营业场所具不易保持社交距离、有近距离接触不特定人士、无法落实全程配戴口罩等措施以致有传播风险。健身教练单独在家以线上教学应不违反上开原则,但若有多人在场是否违反应关闭休闲娱乐场所之规定将再函询中央。
本土COVID-19疫情持续严峻,全国疫情警戒第3级延长至6月28日止。台南市长黄伟哲再次呼吁,防疫需全民共同配合,全面戴上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聚会。有关因疫情受到影响业者,市府已设置纾困专案办公室,协助业者减少疫情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