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男壓制餐廳女老闆企圖性侵 兒疑聞狗吠撞見怒踹救母

一名泰国籍男子尾随餐厅女老板到厕所,压制摀住其口鼻、脱掉裤子企图性侵,幸好女老板儿子发现母亲去厕所未回,且误以为听到狗吠的低沉声,查看发觉母亲遭侵犯,怒踹泰国籍男子救母。泰国籍男子认罪赔偿1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处10月徒刑,缓刑参年。

判决指出,来台从事工地工作的泰国籍男子,去年9月18日晚上8时许,和多名朋友到餐厅吃饭聚餐,直到隔天凌晨1时许,女老板因用餐礼貌到桌位打招呼,不料,泰国籍男子涉尾随她到厕所,站在门外等候,直到女老板从厕所要回餐厅之际,涉推倒压制,以跪姿一手摀住其口鼻,一手脱掉裤子,把头靠在女老板下体处,企图性侵。

幸好女老板儿子发现,母亲去厕所久未返回餐厅,且听到低沉声响,以为是「狗吠声」儿子打开手机手电筒赴厕所,撞见泰国籍男子压制母亲企图侵犯,立刻踹开色狼,泰国籍男子骑脚踏车离开现场。警方获报后,查缉泰国籍男子到案。

强制性交罪的法定本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士法认定审酌,泰国籍男子违背女老板意愿性交未遂,导致被害人心受创非轻,但犯后认罪,和解赔偿10万元等情状,认定犯犯强制性交未遂罪,未遂犯依法减刑,再依情堪悯恕减刑,判处10月徒刑,缓刑参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一名泰国籍男子尾随餐厅女老板到厕所,压制摀住其口鼻、脱掉裤子企图性侵,赔10万和解,获缓刑。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