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不忍了 3声明怒轰NCC违法

图为台湾大哥大及台湾之星公馆直营门市。(本报资料照片)

杠上了!NCC前天通过台湾大哥大申请合并台湾之星,但要求超标频谱须缴回,引发台湾大高度不满,台湾大昨日邀集董事讨论,做出三点决议,重砲轰NCC于法无据,频谱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难以接受,至于还要不要合并台湾之星,待农历年后再做决定。

NCC抢在农历年前,通过台湾大申请合并台湾之星,以及远传申请合并亚太两案,不过却是两样情。远传同意缴回超标频谱,朝合并之路继续迈进,但台湾大因需缴回1GHz以下的黄金频段,冲击后续合并规画,出现变数。

台湾大昨日紧急邀集董事,全体董事成员针对合并案进行讨论,在交换意见后,做出重大决议,一致认为频谱附款于法无据、窒碍难行、有损双方用户及股东权益,更有悖行政程序法,影响股东及用户权益重大,将于农历年后召开正式董事会做出决议。

台湾大并发出三点声明,砲火瞄准NCC,认为遭到不平等对待,认为NCC要求「新台湾大」无偿自主缴回重金标得之频谱,却对同样在3GHz以下超频之中华电信,以及远传电信虽同意缴回部份后仍超标之频谱准予保留,明显有差别待遇,反问「法源依据何在?」

其次,台湾大认为,若依主管机关要求缴回频谱,在巿场三大业者新竞争态势下,又受限于3分之1限制,频谱亦无法再释出,无疑是国家珍稀频谱的一大浪费。更遑论处分中提及,若不自主无偿缴回,明年6月30日前应改以交换或移转方式处理超频之10MHz,但频谱交换与否需视竞业意愿,实不可控于台湾大。

对于合并后用户权益,台湾大表示,被迫缴回频谱之「新台湾大」在缺少原台湾之星10MHz频谱后,再挤进台湾之星280万用户,将使原台湾大700多万用户权益受影响。

台湾大对捍卫频谱态度强硬,外界关注是否还要并台湾之星?据透露,台湾大全体董事认为,NCC于法无据、又有悖行政程序法,且影响股东及用户权益重大,合并台湾之星有必要重新商议,农历年后会做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