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美光再传优离 桃市证实
桃园市政府劳动局表示,在美光公司正式裁员之前,已有不少新闻媒体进行报导,因此在1月13日、2月3日主动邀集台湾美光公司人资主管针对缩减约10%的全球员工数的相关新闻到局说明。劳动局指出,美光公司当时表示将于2023年透过优惠离职、人员精减和减少外部招募的方式减低成本,为维护员工工作权,当时即提醒美光公司应审慎考量有无其他替代资遣的相关措施;另针对选择优离方案之员工,公司须清楚说明优离内容。
有关美光以优于法定资遣费的离职金让员工签下离职书,劳动局强调,应由劳雇双方协商,不得以胁迫方式处理。惟如雇主依据劳动基准法第11条各款规定资遣劳工,应有支付资遣费之义务,且资遣费之给付不得低于劳动相关法令规定。
劳动局上周并未接到任何劳资争议调解申请,但劳动局表示,13日已收到3件该公司劳工的劳资争议调解申请案,将依规定安排调解会议,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资遣,已请就业职训服务处如接获大量解雇资讯或资遣通报,将依资遣通报名册针对被资遣员工展开逐一联系,提供征才活动、失业给付说明及就业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