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开业25周年系列报导7-期交所 打造前瞻结算服务
期交所并自今年7月31日接续推动第二阶段结算会员客户集中结算业务及新台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契约(Non-Delivery Forward, NDF)集中结算服务。
推行我国店头集中结算机制,对我国金融机构、主管机关及期交所,可有效打造三赢局面。
对我国金融机构而言,可释放原先交易对手之交易额度,提升市场交易效率,依巴塞尔(Basel III)及我国银行局「银行资本适足性及资本等级管理办法」规定,提交集中结算后在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时,可适用较低之交易曝险风险权数(2%),减轻资本计提成本。
此外,无需再自行建置保证金计算模型,可节省标准原始保证金模型开发与定期校准负担;另一方面,可简化原先与不同交易对手间复杂之结算作业,有效降低作业成本。
对主管机关而言,金融机构参与集中结算,当金融市场发生信用违约事件时,可借由集中结算机构(CCP)风险控管及财务安全机制,即时稳定市场、阻隔骨牌反应扩散。
随着期交所今年推行结算会员客户集中结算,除了金融机构可自行选择以结算会员或客户身分参与外,一般企业亦可以客户身分参与,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程度,达到提升监理效率,强化我国金融基础建设与金融健全之目的。
对期交所而言,推动店头集中结算可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国际能见度,因店头衍生性商品交易为高度国际化市场,期交所亦不遗余力取得国际主管机关认可,除获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核发交换契约(SWAP)集中结算之监管豁免(No-Action Relief),并被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认可为欧盟境外第三国集中结算机构(TC-CCP),并持续争取英国、加拿大及日本等国之合格集中结算机构(QCCP)资格,俾利增加国外金融机构参与度。
结算机制是金融体系的中枢神经系统,只有确保结算顺利,才能建立交易信心,让市场蓬勃发展。期交所建置的店头集中结算机制,除保障国人交易安全、降低金融业者成本外,更营造有利的交易及避险环境,可望进一步吸引外资进入我国市场,提升国际能见度,打造我国具前瞻性与国际竞争力之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