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永续期货》系列四-台湾永续期货 交易三要点

台湾永续期货将于6月8日上市,该商品交易方式,与期交所其他期货商品现行交易方式相同,采电子交易,且同样为期货市场动态价格稳定措施适用商品。

委托方面,依交易型态分为一般委托及组合式委托,委托种类则依申报价格分为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及一定范围市价委托三种。倘交易人欲下台湾永续期货「一定范围市价」委托,该委托单的「一定点数」,为基准价之固定百分比,计算加减一定范围之点数。其中,单式委托之固定百分比为0.5%,跨月价差则为单式委托之一半,为0.25%,基准价则采前一日标的收盘指数

台湾永续期货开盘时采集合竞价,交易时间以逐笔撮合方式直至收盘。该商品交易日上午8时30分起接受期货交易买卖委托申报,开盘前15分钟(即8时30分至8时45分),每五秒揭示各契约之模拟试撮开盘价量、模拟试撮最佳五档买卖价量、总委买及委卖笔数口数;开盘前二分钟(即8时43分至8时45分)不得撤销或变更买卖申报,仅得新增买卖申报。

开盘后,揭示资讯则包括:各交割月份契约当日买卖价、成交价成交量、笔数及买、卖委托价、委托量及最高与最低价、总成交量资讯、委托买卖各五档价量资讯及由跨月价差委托所衍生之单式委托最佳一档委买委卖价量。

在相关交易制度方面,台湾永续期货契约设有部位限制、巨额交易、造市者制度及动态价格稳定措施:

一、部位限制:台湾永续期货契约部位限制数自然人为1,000个契约、法人机构3,000个契约,期货自营商及造市者则为9,000个契约。法人机构基于避险需求得向期交所申请放宽部位限制。

二、巨额交易:台湾永续期货契约巨额交易门槛为200口,同现行期交所台股期货及小型台指期货以外之股价指数期货商品。

三、造市者制度:为维持台湾永续期货契约上市初期之市场流动性,进而提升市场交易量,期交所亦设有造市制度。

四、动态价格稳定措施:台湾永续期货适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相关参数及动态退单百分比与台股期货相同。另动态价格稳定措施于集合竞价、巨额交易或跨月价差衍生之委托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