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生技期货 扩大适用

为强化期货市场价格稳定功能,期交所自107年推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现已适用所有国内股价指数期货商品及台指选择权,109年6月8日期交所将扩大适用至「汇率期货」与「ETF期货」商品,同时当日上市的「台湾永续期货」与「台湾生技期货」,亦将同步适用。

「动态价格稳定措施」是指期交所对适用商品之每一「新进委托」逐一进行检核,且依照该笔委托单进入交易系统时的委托簿状况试算出该笔委托的可能成交价格,若该笔买进委托的可能成交价高于「即时价格区间上限」,将退回该笔买单。而若该笔卖出委托的可能成交价低于「即时价格区间下限」,则将退回该笔卖单。

此措施只会针对少数可能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新进委托单,对于一般低买高卖的交易,不会有影响。

动态价格稳定措施的建置,可减缓价格异常波动,扩大适用商品可进一步强化期货市场价格稳定功能,109年6月8日期交所推出的二项新商品─「台湾永续期货」与「台湾生技期货」,因同属国内股价指数期货,将于上市时同步适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而同日「汇率期货」与「ETF期货」的所有商品,亦将扩大纳入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