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盐绿能前董座声押陈启昱 知情人士:早知会出事

台泥嘉谦绿能及台盐绿能公司在嘉义县义竹合作的渔电共生案场,当时是全台第1个大型渔电共生案场。(取自嘉义县政府官网/吕妍庭嘉义传真)

台盐前董事长陈启昱当天出席动土典礼。(取自嘉义县政府官网/吕妍庭嘉义传真)

台南检调侦办台盐绿能光电弊案,23日声押前台盐绿能董事长陈启昱、前总经理苏坤煌等5名被告,检调目前锁定由台盐绿能承揽台泥嘉谦绿能公司「嘉义义竹渔电共生案EPC统包工程」案,认为推案过程涉嫌「左手换右手」利益输送,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场全台第1个大型渔电共生案场进行中就问题重重,台盐内部早就收到不少检举函,早就知道会出事。

知情人士透露,台盐绿能承揽台泥嘉谦绿能公司「嘉义义竹渔电共生案EPC统包工程」后,台盐内部收到不少检举函,经内部调查,发现陈启昱、苏坤煌任内将委外统包工程合约违约条款罚则提高为「承揽总价10倍」,因EPC统包工程经费多达10多亿,不平等条约恐让台盐绿能付出庞大代价。

另内部调查又发现,陈启昱任内引进民股,2家民股后来又成了台盐绿能下包商,且检视工程转包合约,发现台绿转包给下游厂商的契约让台绿无法完全转嫁违约风险给下包商,一旦出事,台绿将蒙受相当大的损害,知情人士直言,当时陈启昱等人的作法明显有违公司经营常理。

知情人士指出,由于陈启昱等的违法情节「太夸张」,当时除台绿内部有人检举,也有光电业者检举,但直到案场进度到一定程度,台盐才主动告发此案。

目前台盐绿能仍持续在嘉义县推案,至少已送出15场渔电共生等光电申请案,除2案农业容许申请已送到嘉义县政府,其余仍在公所初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