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答疑来了

5月6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做了详细的整理和解答,便于市民及时查询了解。

问:哪些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为本市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市长期居住并以个体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方式灵活就业,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问: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问: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发放的居住证;港澳居民应当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应当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为所属承办银行的卡,无卡可现场办理)。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采用“中心主办,银行承办”的模式,执行“先预约,再办理”的业务程序,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公积金APP申请开户或申请转入预约,再前往相应承办银行网点进行业务办理,详情可咨询12329。(贺娟芳)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