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8歲男大生夜店撿屍 脫醉女衣褲扛進廁所硬上

台中18岁杨姓男大生和朋友上夜店,酒后和1名女子一同赴汽车旅馆休息,见她喝到烂醉又因吸食不明气体整个人躺在床上熟睡,竟起色心脱她内衣裤硬上,结束后又扛到厕所二度性侵;法院考量,杨已和被害人和解,对方也帮他求情,依乘机性交罪判杨1年7月,缓刑2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杨男和朋友2022年10月23日到夜店喝酒,凌晨和女子一同搭机程车离开并入住汽车旅馆,杨见女子酒醉、吸食不明气体后体力不支躺在床上休息,竟前后在床上、厕所内2度对女子性交得逞,后来因女子学校老师得知报案才曝光。

法院审理时,杨男均坦承不讳,并和女子说法相符,另有计程车司机、汽旅店员工证词,及汽旅监视器画面等可佐。

法院认为,杨男犯乘机性交罪是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不可谓不重,考量杨犯案时年仅18岁,年轻识浅,一时冲动对女子性交,犯后坦承深表懊悔,也已经和女子达成和解赔偿完毕。

被害家属也说,杨男犯后有好好道歉,可以给他一个机会,请法官从轻量刑,也同意给予缓刑的机会,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

法院审酌,杨男无前科,却因一己私欲朝熟睡女子性交,造成对方身心受创,但犯后坦承、和解获原谅,依乘机性交罪,判他1年7月,缓刑2年,并向公益团体提供120小时劳务、接受法治教育3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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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男对酒醉女子硬上,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杨1年7月,缓刑2年。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