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车撞死过斑马线母婴 伊拉克籍夫心碎 司机一审判决出炉

台中公车撞死过斑马线母婴司机一审判决出炉(中时资料库)

台中丰原客运陈姓司机在去年底某日深夜11点多,驾驶大客车,行经北区学士路与英才路口左转时,不慎撞上过马路的1家3口,李姓母亲及1岁男婴当场身亡,幸存的伊拉克籍季姓丈夫目睹妻儿惨死,迄今仍悲恸。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陈姓司机经行人穿越道不礼让行人加重其刑,依过失致死罪判他1年4月,可上诉。

根据起诉书,丰原客运54岁陈姓公车司机当晚驾驶大客车,沿北区学士路自五权路往育德路方向行驶,经英才路口左转时,与过斑马线的30岁李姓女子、1岁儿子和33岁伊拉克籍季姓男子等3人发生碰撞事故,李女与男婴当场失去生命迹象,送医仍宣告不治,而伊拉克籍丈夫则受轻伤。

据了解,当时陈姓司机驾驶客运公车,在路口转弯时疑未注意路况,车辆转弯时撞倒1家3口,造成李女与男婴双双身亡,其家属心碎控诉司机车速很快,陈男事后曾向死者家属下跪道歉;台中地检署根据案发路口监视器、行车纪录器等,进行车祸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检方起诉书指出,汽车若遇行人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交通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应暂停礼让行人先通过,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当天天晴、夜间有照明、柏油路面干燥无缺陷、视距良好、无障碍物,应该能注意车况。

法院指出,陈男未谨慎驾车贸然左转肇事,造成季男妻子、小孩死亡,其创伤难以平息弥补,双方至今尚未和解,依汽车驾驶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判他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