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车撞死母婴伊拉克籍夫心碎 司机起诉遭求重刑
伊拉克籍季姓丈夫与台湾籍李姓妻子带1岁儿子,当天深夜行经路口,遭公车撞击当场造成母婴双亡。(读者提供/本报资料照)
台中丰原客运陈姓司机在去年底某日深夜11点多,驾驶大客车,行经北区学士路与英才路口左转时,不慎撞上过马路的1家3口,李姓母亲及1岁男婴当场身亡,幸存的伊拉克籍季姓丈夫目睹妻儿惨死,迄今仍悲恸。检方认为,陈疏忽未注意,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建请台中地院依道交条例加重其刑。
李姓母亲及1岁男婴当场身亡,伊拉克籍季姓丈夫(右)幸存,迄今仍悲恸。(摘自脸书/本报资料照)
检警调查,丰原客运54岁陈姓公车司机当晚驾驶大客车,沿北区学士路自五权路往育德路方向行驶,经英才路口左转时,与过斑马线的30岁李姓女子、1岁儿子和33岁伊拉克籍季姓男子等3人发生碰撞事故,李女与男婴当场失去生命迹象,送医仍宣告不治,而伊拉克籍丈夫则受轻伤。
据了解,当时陈姓司机驾驶客运公车,在路口转弯时疑未注意路况,车辆转弯时撞倒1家3口,造成李女与男婴双双身亡,其家属心碎控诉司机车速很快,陈男事后曾向死者家属下跪道歉;台中地检署根据案发路口监视器、行车纪录器等,进行车祸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检方起诉书指出,汽车若遇行人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交通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应暂停礼让行人先通过,并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当天天晴、夜间有照明、柏油路面干燥无缺陷、视距良好、无障碍物,应该能注意车况。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根据警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调查报告表,谈话记录等,路口监视器画面,及行车纪录器档案、验尸证明书等佐证及证人侦讯时的证述,侦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