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庭长遭转弯公车撞死 司机遭公司求偿482万元

最高院庭长公车司机转弯时撞死。(图/资料照)

记者陈丰德新北报导

最高法院优遇庭长纪俊干,在今年1月于台北青岛东路林森南路遭公车撞上,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家属与台北客运以840万元达成和解,检方给予黎姓司机缓起诉2年;而民事部分台北客运起先要求司机负担180万,事后又抬高到482万元,新北地院认为追加求偿无理,判司机需负担166万余元。

2018年1月29日清晨6点多,高龄79岁的纪俊干外出晨运行经青岛东路、林森南路口斑马线,遭到正左转林森南路,由黎姓司机驾驶的307号公车撞上。纪俊干当场倒地颅内出血失去意识,送医急救后还是宣告不治,黎姓司机则是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法办,初步厘清肇事原因,应为司机的视线死角导致。

台北地检署开庭时,黎姓司机多次向家属表达懊悔、歉意,愿意赔偿,双方调解,由台北客运支付死者妻子840万元后和解,检方最终缓起诉黎男2年,但须支付公库5万元。

民事部分,台北客运起先要求黎男赔偿180万元,后来认为黎男刁蛮,又追加到482万元;新北地院审理时认为,依据台北客运公布的肇事处理办法,公车转弯未礼让行人致死可要求司机全额或依比例10%求偿,但台北客运事后要求追加求偿却无合适理由,因此判赔司机仅须赔偿166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