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挨罵「很胖」怒噴女子辣椒水 執法過當賠錢判緩刑

台中清水分局沙鹿分驻所纪姓警员取缔叶姓女子违规,不满叶怒称他「你很胖」,直接拿辣椒水朝叶脸近距离连喷,再依妨害公务上铐逮捕她,检方勘验画面发现纪根本没先警告,明显执法过当;法院考量纪赔6万元调解,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犯强制罪判纪4月,缓刑2年,可上诉。

起诉指出,纪员(35岁)2023年2月1日早上11点多巡逻,发现叶女交通违规予以取缔,因叶没带身分证起口角,后经口头报身分证字号、姓名后完成告发程序;叶原可离开,她却情绪激动对纪怒称「你很胖,你很好认」、「你比较胖、你就比较大声喔。」

纪明知叶仅口头咆哮未有强暴、胁迫或抗拒行为,且在场已有其他3名警员支援,无急迫而有使用防护型喷雾器必要,也没先口头警告,就直接对叶女脸部喷下去,叶双眼疼痛用手护住眼睛,纪还抓住她右手腕再朝眼部近距离喷,经叶女提告。

检方讯时,纪员否认犯行,辩称叶激动辱骂他,认为叶事妨害公务就以现行犯逮捕并依法使用械具。

检方指出,警察人员使用防护型应勤装备注意要点规定,警察使用辣椒精、胡椒等防护型喷雾器,是在遇强暴、胁迫、抗拒才得使用,且事前应先警告对方,使用后因使用原因消灭,应立即停用。

检方勘验密录器发现,叶女口出「你胖就讲话大声喔!」随即画面左侧喷出一道水柱往叶女脸直射,纪也喊「逮捕她、逮捕她」,没多久叶用手护住右眼,纪又抓住叶的手朝她脸近距离再喷,最后一旁警员才说「妨害名誉了」,将叶上铐带上警车。

检方说,警员未依法践行权利告知,叶不知何故、何罪就被喷被逮,叶为抵抗又手无寸铁下,纪两度对她喷洒,已经超过执过当,依法起诉。

台中地院审酌,纪员身为警察具相当法治观念应以身作则,且法律除是警员执法的后盾,同时是人民不受公权力非法行使侵害的保护,纪所为严重减损人民对警察信赖,考量其赔偿叶6万元调解,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犯强制罪,判纪员4月,缓刑2年。

清水分局。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