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前农业局长带妻女「出国行销」涉贪 遭起诉竟发声明喊冤
前台中市农业局王姓局长于5年前任内,为图核销支付妻女出国花费,由张妻撰拟出国推广台中柑橘,借由人头申请到农业局补助,实际上却未执行该计划,遭检方起诉。(本报资料照)
前台中市农业局王姓局长于5年前任内,为图核销支付妻女出国花费,由张姓妻子撰拟行销计划书出国推广台中柑橘,还找人头向农业局提报并获补助后,却未派员亦未实际执行该行销计划,涉嫌诈领助理费,检方依贪污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将王等人提起公诉,分别以5万元至100万元交保候传,没收不法犯罪所得27万6000元。王委托律师发声明喊冤。
检方调查,王的张姓妻子撰拟「107台中市柑橘行销计划」,涉嫌以到加拿大推广「柑橘行销活动」为由,再找马与林男担任补助申请之人头社团向农业局提报并获得同意补助,2人在张妻指导下,以27万6元之虚伪不实发票向台中市政府农业局申请补助款得手。
台中地检署获报,由黑金组检察官王亮钦、黄裕峰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台中地检重案支援中心检察事务官、保四总队搜证后,发现农业局王姓前局长为带妻女免费出国,2018年和张妻、农业局戴姓承办人及某合作社马、林男共谋申请农业局补助。
检方指出,马、林事后在张女指导下,以合计27万6000元不实发票,向农业局申请获得补助款,但实际上该合作社也没派员出国,也没实际执行该行销计划。在检方指挥下于今年8月间兵分多路,搜索王姓前局长住处及马、林男的合作社办公室等,带回案件相关人。
此案经检方侦讯后,将王姓前局长、张妻、戴、马、林男等人,依涉犯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及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予以起诉,命王俊雄100万元交保,其余共犯5万元至50万元交保。
台中地检署指出,持续秉持有据必查、违法必办之精神,澈查不法贪污情事,致力查扣不法犯罪所得,期能有效断绝贪腐,提升公务廉能品质,以维护政治清明暨国民权益。
王的声明指出:
众多「假考察真出国」不查,或不敢查,却诬指真正为促销台中市农民辛苦生产之柑橘,努力拓展中国以外市场的前台中市农业局长为「假考察真出国」,不是在秀检察官的智商底线,就是居心叵测。
6天的考察行程,扣除飞机往返2天以上的时间,剩余的时间不是在超市协助促销柑橘,就是拜会侨领、接受当地电台访问,何来吃喝玩乐之图?实让真心为农民谋生路而辛苦奔走者深感委屈与不值。
依据政府单位行销补助规定,不能直接补助个别公司厂商,只能补助具有农会或合作社等人民团体资格的单位,而中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具有合法的补助资格,加上又与农业局有过良好的合作经验,农业局便依法与其就台中市柑橘行销加拿大计划提供经费补助,补助项目包括宣传广告费、物品及杂支等,并无不法情事。
时隔多年,此案突被检调约诉认有贪渎嫌疑,令人费解。先不论此行销案成果效益显著,单从补助案核定98万元,最后核销47万1000元来看,较之农业局历年补助案8成以上皆报好报满的事实,可见撙节开支,实报实销。亦可佐证并无贪渎的企图与事实。
总之,农业局为大台中建立台湾农产品拓展外销新通路的成功范例,绝无为个人或他人牟取不法利益之情,若因此而被罗织入罪,日后公务员岂不动辄得咎,政务推行备受制肘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