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上交妻子难还债 中油前员工涉贪遭起诉

洪男为了清偿250万元信用贷款,竟与厂商联手,利用假发票浮报公款,10年来与厂商共贪污298万元,雄检侦结后,将洪男及涉案厂商等4人依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先前于台湾中油公司大林炼油厂担任事务管理员的洪姓男子将薪水上缴妻子管理,自己每月只有5000元零用钱,洪男为了清偿250万元信用贷款,竟与厂商联手,利用假发票浮报公款,10年来与厂商共贪污298万元,雄检侦结后,将洪男及涉案厂商等4人依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

检方指出,洪男自1980年开始在中油工作,任职超过40年,于去年4月底退休,洪男在中油大林厂区负责办理小额采购及核销请款等业务,而他每个月的薪资收入为6万7000元,他的工作收入全数上缴妻子,而妻子每个月会从中拿取5000元给洪男当作零用金。

但洪男疑似在外积欠债务,每个月仅5000元的零用钱根本不够支应债务,因此私下向银行办理250万元信用贷款还债,为了还贷款,洪男将脑筋动到自己的工作上,利用办理小额采购机会,与陈姓五金行业者、陈姓商店老板合谋,利用假收据浮报公款。

中油炼制事业部前执行长徐汉涉贪2700万被起诉后,检、廉扩大调查,洪男担心自己的遭查办,在去年5月自行向高雄地检署自首伪造文书,坦承持超商收据,浮报请款数量和金额,事件因此曝光。

检廉深入追查后,发现洪男从2012年起就利用假收据浮报公款,推估洪男与合作业者以假收据贪得298万余元,洪男分得其中的230万7380元,其余款项则由陈姓五金行、陈的洪姓妻子及另名陈姓商店老板等3人瓜分。检方侦结后,将洪男、陈男等4人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但考量4人犯后都缴回不法所得,已请法官依减刑相关规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