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议会性平调查小组会议是否公开? 蓝绿议员意见相左

台中市议会校园性别平等专案小组今天上午召开第一次会议。(张亦惠摄)

台中市议会校园性别平等专案小组今天上午召开第一次会议,原要针对4案性平案件调查市府是否有缺失,但依照性骚扰防治准则,性骚调查应不公开,蓝绿议员针对调查小组会议是否开放民间团体列席有不同意见,蓝营议员认为,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应不公开;绿营议员认为,讨论程序缺失不涉及隐私,应公开。总召李中裁示,请法制单位研商后说明。

校园性平事件连环爆,台中市议会在议员要求下成立「校园性别平等专案小组」,今天第一次会议推举议员李中担任召集人、议员陈廷秀担任副召集人,预计讨论4案包括,25年前知名国中资优班黄姓教师被控性侵女学生案、明星高中杨姓物理退休老师对至少3名女学生性骚案、某高中主任教官涉性骚女学生及某私小曾姓训导主任30年前对女学生进行伸手裙底性骚。

但市议会在会议召开时,提供「性骚扰防治准则」第16条书面规定,指「性骚扰事件之调查,应以不公开方式为之,并保护当事人之隐私及其他人格法益」,现场蓝绿议员意见相左。

国民党议员张瀞分、张彦彤都表示,市议员应该遵守法律,会议召开时不能公开,以免届时在讨论时,不小心泄露了当事人的个资,反而让当事人受伤。无党籍议员陈廷秀则说,民间团体申请旁听的规定是什么?要怎么筛选谁能来谁不能来?教育局要对议会说明及负责,不须借外力来究责。

民进党议员黄守达、张家铵及王立任都表示,调查小组会议召开的目的,是要了解教育局在调查过程中,是否有无行政疏失,并非针对个案调查,因此不会泄漏个资,请法制单位清楚说明台中市议会成立的调查小组是否等同于性平调查。

召集人李中裁示,8月25日第2次会议召开时,会请市府法制局及市议会法制人员列席说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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