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前董座涉挪11億公款「1.5億交保」 檢抗告遭駁確定

台中商业银行前董事长王贵锋涉嫌在担任台中银及台中银保险经纪人公司负责人期间,挪用逾11亿元供租购超跑、豪车、招待所及私人飞机等私人豪奢生活,遭起诉,案件移审新北地院后,新北院以1.5亿元交保。新北地检署以王在台中银集团内一人独大、眼线扩及金管会等,有高度串证、有足够财力逃亡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

检方起诉指出,王贵锋利用董事长核决权限提高至1亿元,2014年起分别以台中银、台中银保经租用公务车名义,租购豪车、超跑供私人使用,且租期届满未将车辆过户至公司名下,使2公司损失2.5亿余元。

王贵锋2016年以2家公司名义,向「超跑达人」周哲男承租庞巴迪私人飞机,除给付1亿元保证金,每月租金更高达350至800万元,并多次公器私用带亲友搭机出游,使公司损失4亿余元。2014至2018年间,王另以台中银保经名义,向周租用北市中山区一处豪宅,一楼作为招待所,二楼则由周让王无偿使用,三楼产权则为王男另一家公司持有,王男耗资逾4千万元装潢该处3层楼,装潢费用全向公司报帐,并购买酒水服务,公司损失7600万余元。

另外,王贵锋以台中银保经名义,长年高额赞助周哲男开设的赛车行销公司,每年金额从数千至上亿元,历年来共使台中银保经损失3.6亿余元,台中银、台中银保经蒙受逾11亿元损失。

侦查期间,王遭羁押,6月21日遭起诉后移审新北院。法官认为王犯银行法加重特别背信、证券交易法加重特别背信、证券交易法加重非常规交易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当理由认有逃避审判、执行及与共犯或证人勾串可能,但审酌检察官证据调查已达相当程度,衡量王所影响的金融交易秩序、社经地位、财力状况、逃亡海外的能力,认为以1亿5千万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应有相当拘束力,裁定交保。王在短短2.5小时内凑齐,随后换上全新衣裤搭车离去。

检方认为法院裁定王限制出境出海、定期报到、交1.5亿元重保,仍无法避免王串证、逃亡,唯有羁押才可确保刑罚权有效落实,提抗告。

高院认为,检方侦查中共讯问了118人,相关证据已保全,检察官未指出王至今有何逃亡、企图逃亡、通缉情形,也未具体指出目前尚有何共犯或证人未到案,或尚未具结证述待传,或他迄今有何勾串共犯或证人的积极作为,一审的裁量没有违背经验法则或论理法则、比例原则,驳回抗告。

高院指出,如果一审审理期间随案情发展发现王贵锋逃亡可能性提高,法院可随时提高保证金或命接受科技设备监控,甚至可以再羁押。

台中银前董座王贵锋(左)涉掏空11亿元遭起诉,新北地院裁定以1.5亿天价交保,新北地检署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