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新光金金併 彭金隆:合併與增資不能混為一談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 记者陈正兴/摄影
新光金(2888)近期合并传闻不断,金管会主委彭金隆昨(30)日在立法院财委会表态,一、新寿的资金缺口并不会因合并而消失,二、并购新光金的新买家仍需依法承担子公司增资义务和责任,三、合并与增资不能混为一谈。换言之,彭金隆认为,合并无法立刻改善新寿体质。
市场传出中信金准备「抢亲」新光金,昨在财委会上引发朝野立委关注。彭金隆说,金管会密切关注市场所有合并案,对金融业合并案是尊重市场机制,但对传闻案例则无法评论。不过,对金融业壮大规模打世界杯,他表示这是「可以想像的目标」。
彭金隆谈新光金合并案
金控整并牵涉包括市场竞争和安定,也牵涉公平会,是市场结合的议题,整并的层面是很复杂。
过去金控间整并(金金并)已有成功案例,依「金控法」第18条,本来就有一个金控整并条文,当初制度设计就有考虑到,任何金融业本来就有入场、退场规定,金管会尊重市场机制。
未来是否要支持鼓励合并案?彭金隆意有所指地说「这要看个案」,才能评论,至于何种个案是属「鼓励」标的?他回应说「金控法」第1条写得很清楚。
依「金控法」第1条是叙明金控成立目的,为发挥金融机构综合经营效益、强化金融业跨业的合并监理、促进金融市场健全发展并维护公共利益。
金管会官员坦言,金管会是制定规则鼓励合并,但多数合并案都是为了促进经营效率、而非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且需要坚持一个最大的原则是,合并不能拖垮另一家金融机构。
彭金隆昨赴财委会对「永续金融」做专案报告,正逢传出中信金「抢亲」新光金,立委李坤城和李彦秀均询问,是否可透过合并去改善新寿财务状况?
彭金隆坦言,合并是一个「物理」反应,两个东西相加还是两个东西,资金缺口不会因为合并而消失,「合并无法立刻改善新寿状况」,其次,新买家也需依「金控法」负起承担子公司增资的责任。
李彦秀进一步问,新寿和三商人寿送出财务改善计划,却无法达到资本适足率(RBC)200%法定标准,金管会有何做法?
彭金隆说,目前所有步骤都根据保险法中,对资本不足分级管理的步骤来做,不预期未来结果如何,依照这样的阶段,过去已经有非常明确步骤来做这件事。
保险局长施琼华说,已分别在5月16日、24日各收到三商美邦和新寿的财务改善报告,但收到后还要细部评估可行性,有些细节还要跟公司沟通,尤其是提方案需要讨论事项,看是否能达到RBC 200%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