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合法投放北捷广告 在台早有分公司「每年向主管机关汇报」

▲淘宝表示,2018年就合法在台成立分公司,采跨境电商平台模式营运,并每年向主管机关进行汇总报告。(图/CFP)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绿委质疑淘宝不法,并在北捷有广告。事实上,淘宝2018年经台湾主管机关核准后,便在台成立合法分公司,采取跨境电商平台模式营运,一切服务均遵守台湾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自由。台北捷运公司也澄清,相关程序均依法办理,并经广告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刊登。

「双十一」购物节前夕,绿委质疑淘宝低价策略「操控台湾商品定价权」,呼吁主管机关严查淘宝是否违法、有无违反个资保护。不过,淘宝合法在台成立分公司,广告经合法上架,也无违法内容,依循的是市场自由竞争,与各国在台的电商平台无异,若无端干预,恐非消费者之福。

淘宝8日回应,淘宝致力遵守适用的台湾法律规范,并努力保障用户权益和提升购物体验,且在台营运模式为跨境电商平台,台湾消费者透过淘宝提供的境外电商服务完成海外商品采购,本地履约服务商也在遵从适用法规的情况下提供履约服务,相关流程与资讯安全保障皆取得用户同意,并符合国际标准要求。淘宝指出,为进一步提升台湾消费者跨境购物体验,2018年经台湾主管机关核准,成立在台合法运营之陆资公司「香港商淘宝国际产业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得在台进行品牌行销推广业务,且每年皆向主管机关进行业务汇总报告,并配合各项指导要求。

至于在捷运刊登广告一事,台北捷运公司8日也说明,本案为「香港商淘宝国际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广告代理商申请于捷运车站及车厢内上刊,相关程序均依国家法令办理,并经广告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