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在台设分公司 经部将对淘宝网开罚24万

经济部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淘宝网2013年11月在台湾设立分公司,但并未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陆资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定取得许可,因此经济部14日决定,将对淘宝网处以新台币24.8万元罚锾,并限期于6个月内停止投资或撤资

先前阿里巴巴集团因隐匿中资背景,遭经济部开罚新台币12万元,这次同属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也同样因具有中资背景挨罚。

经济部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表示,淘宝网台湾分公司未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陆资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定取得许可,「应做为而无做为」,因此经济部决定处以新台币24.8万元罚锾,并要求淘宝网在6个月内停止投资或撤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