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远航32亿 张纲维判14年
前远航董事长张纲维被控掏空公司资产逾32亿元,台北地院判刑14年。(本报资料照片)
前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被诉向合库诈贷并掏空远航32亿余元,台北地院上月30日依违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将他判刑14年,另可易科罚金判刑1年,未扣案犯罪所得32亿8452万1047元没收,远航副董郑晴文判3年,另可易科罚金部分判刑8月,远航协理陈建州可易科罚金之刑判1年3月。
同案遭诉的合库前董事长廖灿昌、合库前副总黄伯川、合库前协理陈世卿等7人,北院认为无法收回贷款的原因有很多,检方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廖等人在办理贷款时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合库受损,不能认定廖等人犯银行职员背信罪,7人都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纲维是远航及桦福集团实际负责人,他为诈取远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称会以自有资金挹注远航,远航不用负担资金成本,实际上却是民间借款出资远航,还让远航负担借款本金及高额利息。
张纲维又在郑晴文、远航主办会计人员陈建州的配合下,虚增远航的收入,隐匿远航要当安泰银行贷款案债务人之事,让台北地院以为远航获利良好,已摆脱债务,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张纲维诈得重整利益。
张纲维又以「转调桦壹款」为名义,把远航资金转至桦壹公司「保管」,实际上是侵吞远航资金。张纲维为打消桦福集团对远航公司高达约30亿元的债务,还把桦福集团名下难以变现的不动产卖给远航,远航因财务状况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无预警宣告远航停航。
台北地院斥责张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更未深切体认飞航大众运输特许事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未检附停业计划就停止所有航线的营运,致社会大众、数百名滞留在外旅客,与其上千名员工严重恐慌,漠视消费者权益,且严重侵害特许经营权的公共利益,不宜薄惩,将他判刑14年,另1年部分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