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远航逾32亿 前董座张纲维一审重判14年

前远航董事长张纲维(中时资料照片。张铠乙摄)

前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被控掏空公司32亿余元等罪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审结,张男不可易科罚金部分判刑14年,可易科罚金部分判刑1年,张纲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32亿8452万1047元没收。远航副董事长郑晴文判囚3年,可易科罚金部分判刑8月,远航协理陈建州可易科罚金之刑判1年3月。

同案遭起诉的合库前董事长廖灿昌、合库前副总黄伯川、合库前协理陈世卿以及4名经办申贷款案的银行人员林文理、孙玉美、吕明升、刘佩璇等,7名名行库人员全部获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远航因负债130多亿元,向台北地院声请重整,张纲维则因桦福集团建设本业推案销售情况不佳,诈骗北院法官及重整监督人,取得重整人的资格,并获远航经营及管理处分财产权后,获取 远航复航许可,虚增营收美化财报,进行一连串掏空。

检方指出,张挪用远航营收,却将高利贷债务留给远航;2015年10月,远航完成重整,全部债务清理完毕,张纲维却持续利用远航当连带保证人与安泰银行协商以6.5%的高利整合贷款13.5亿元,搬挪 远航资金给桦福集团。

2016年7月,张纲维更向合库贷款22.5亿元挪到桦福集团,透过时任合库董事长廖灿昌,指示下属向台北分行施压 ,无视核贷征信程序放贷,使本来已经清债的远航因此再负债22.5亿元。张又持续搬挪远航资金8亿余元,为了应付民航局查帐,编造5张借据骗称是远航借给桦福集团的应收债权。

远航严重资金不足,民航局下达最后通牒,勒令汇回31亿元应收关 系人帐款,张纲维再以「小坪顶房地」等烂尾楼打包过户给远航,抵掉帐面上31亿元应收帐款,造成远航重大财产损害。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