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纲维掏空远航32亿一审判14年 法官裁定戴电子脚镣防逃

前远航董事长张纲维被控掏空公司资产逾32亿元,台北地院判刑14年。(中时资料照片)

前远东航空董事长张纲维被诉向合库诈贷并掏空远航32亿余元,台北地院2021年让他以8000万元现金、2000万元人保,共1亿元交保,但须到派出所报到,合议庭日前依违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将他判囚14年,另可易科罚金判刑1年后,7日认为他有逃亡的可能性,对他裁定加装电子脚镣,且不得接近机场、港口与海岸等处,同时限制出境、出海与住居。可抗告。

张纲维是远航及桦福集团实际负责人,他为诈取远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称会以自有资金挹注远航,远航不用负担资金成本,实际上却是民间借款出资远航,还让远航负担借款本金及高额利息。

张纲维又在郑晴文、远航主办会计人员陈建州的配合下,虚增远航的收入,隐匿远航要当安泰银行贷款案债务人之事,让台北地院以为远航获利良好,已摆脱债务,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张纲维诈得重整利益。

张纲维又以「转调桦壹款」为名义,把远航资金转至桦壹公司「保管」,实际上是侵吞远航资金。张纲维为打消桦福集团对远航公司高达约30亿元的债务,还把桦福集团名下难以变现的不动产卖给远航,远航因财务状况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无预警宣告远航停航。

台北地院斥责张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更未深切体认飞航大众运输特许事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未检附停业计划就停止所有航线的营运,致社会大众、数百名滞留在外旅客,与其上千名员工严重恐慌,漠视消费者权益,且严重侵害特许经营权的公共利益,不宜薄惩,将他判刑14年,另1年部分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