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新屋区1路段假日交通打结 地方吁设自治会推摊集区

桃园市新屋区第一公有市场内虽名册上有56摊但实际营运的摊商少,且民众已养成在中正路上外摊消费的习惯,造成中正路每逢假日外摊违规设摊多,导致人车寸步难行,地方盼纳管。(陈睿生提供/廖姮玥桃园传真)

桃园市新屋区第一公有市场内虽名册上有56摊但实际营运的摊商少,且民众已养成在中正路上外摊消费的习惯,造成中正路每逢假日外摊违规设摊多,导致人车寸步难行,民进党籍议员陈睿生喊话,不合法就开单,盼比照中坜夜市,规画特定时间为徒步区,解决外摊多造成交通乱象。市府经济发展局回应,鼓励外摊组成自治会,依法提出摊集区申请。

陈睿生表示,若将中正路假日纳管成徒步区,比照新明市场、中原夜市等,仅固定时间禁止车辆通行,并将占用道路的外摊取缔,以解决交通乱象问题。盼经发局硬起来,取缔不合法的摊商,希望将新屋第一公有市场内进行全面的整合,检视长期占用摊位的商家,并将摊位招出去,让民众到第一公有市场内消费,不仅可以保障民众消费的权益,也能让中正路交通顺畅。

经发局回应,市府立场必定会保障合法,今年5月曾办过会勘讨论中正路上外摊问题,大部份为既有店家将店内设备外推占用,相关违规人员非仅由流动摊贩组成,会勘结论为暂维持现状。若中正路段进行交通管制,恐造成原居住在该路上的居民进出通行不便,也有部分店家反对进行交通管制。针对外摊影响交通的部分,经发局说,应为交通局、警察局的权责。

经发局说,新屋第一公有市场承租摊商皆合法向公所申请、签订契约,若原摊主因年事高、因故往生等特殊情况,可依照零售使厂管理条例提出继承申请。另,依桃园市摊贩集中区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在交通要道、交流道、市场、学校及医院周边200公尺内不得设置摊贩集中区,然而新屋市场周边属于商业区,外围摊商若能提出证明在2011年以前已经存在,并取得周遭建物所有权人同意,依规定提出申请即可合法纳管,鼓励中正路上的摊商,成立自治会,广搜意见后,提出成立摊贩集中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