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太热偷2支冰棒! 男贪30元重罚18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林姓男子有窃盗及毒品前科,去年7月间他闯进新北市某民宿行窃,被老板娘撞见之后,仍不顾阻拦,将从冰箱中取得的2支冰棒(共30元)偷偷带走。基隆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侵入现有人居住建筑物窃盗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

▲林男疑似因为天气太热偷走2支冰棒消暑,结局超惨。(示意图/VCG,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林男2020年间因窃盗及毒品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次7个月及2次6个月,应执行刑期为2年5个月,直到2023年1月才因为缩短刑期执行完毕,没想到他出监仅仅经过半年,就又再度触法。

林男去年7月12日傍晚5时许闯入新北市某民宿,徒手窃取冰箱内的2支冰棒,共计30元,虽然当场被老板娘抓包并喝止,他仍无视阻拦偷偷将冰棒藏起来,随即逃离现场。

警方接获老板娘报案,很快便循线逮到林男,他到案之后也坦承行窃。基隆地检署检察官认为,林男本次犯行与前案的犯罪类型、罪质、目的、手段及法益侵害结果高度相似,可见他的法律遵循意识及对刑罚的感应力都很薄弱,因此决定依据刑法第47第1项规定,向法官建请加重其刑。

基隆地院法官认为,林男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财物,反而做出偷盗行为,可见他不知道尊重别人的财产权,法治观念明显薄弱,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最终依侵入现有人居住建筑物窃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