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违规下重手 偷排废气业者罚2千万
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大幅提高罚锾上限最高可达20倍,新法上路后,已有2家业者因偷排废气被处以最高罚锾新台币2,000万元。环保署表示,新法也加重刑责,并提高罚金额度,且有至少6个月的最低刑度,对于行为人以外相关的法人或自然人,并受到罚金的处罚则提高10倍,已有18名负责人遭判刑,呼吁业者不可心存侥幸。
环保署指出,新法施行至今,涉及刑罚处分,负责人或行为人遭判刑有18件,空污法新增追缴不法利得、取消优惠待遇、民众及员工检举拿奖金等规定,也对空气污染的「大咖」或「常客」加重处罚及鼓励检举。
环保署表示,空污法修正后,举凡超过排放标准、未依规定设置及操作污染防制设施、未依许可内容设置及操作等,计有14条相关条文之罚锾上限已由1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此外,针对空污法所禁止的空气污染行为,罚锾上限也由100万元提高为500万元,修法至今已有5件因工厂管理不当、引起火灾或爆炸等(如石化厂或废轮胎厂大火),导致大量空气污染物逸散于空气中,遭处以500万元罚锾。
空污法涉及刑事处分的条文计有7条,罚金上限由500万元提高为3,00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最低刑度亦提高为6个月。此外,针对排放管道排放有害空气污染物超过排放限值,有损害他人生命或身体健康之虞者,处以刑事处分。修法至今遭环保主管机关移送地检署侦办的刑事案件共19件,其中14件负责人被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4件判55天以下拘役,1件判无罪,有罪的比例为18/19。又遭判刑并科罚金的有5件,均在35万元以下,主要违规内容是不遵行主管机关停工、停止操作的命令、非法燃烧有害物质及非法进口冷媒等情形。
环保署再次强调,政府打击污染,保护空气品质及民众健康的决心,不会改变,也不容挑战。处罚只是一种手段,绝非目的,目前即将进入空气品质不良季节,希望大家能依规定做好空气污染防制工作,空气品质得到改善,民众也能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