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胶带工厂偷排废气 短报1238万空污费4人遭移送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先前与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及台南市环境保护局,一起稽查台南市仁德区某胶带工厂。(环境部提供/蔡佩珈台北传真)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2日表示,查获台南市仁德区某胶带工厂排放未妥善处理的废气,最重可罚200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还可要求停工,此外,该工厂短报空污费初估达1238万余元,将追缴短报空污费及不法所得,申报不实已涉犯刑责,由台南市调查处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环境管理署表示,先前与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及台南市环境保护局稽查,发现台南市仁德区某胶带工厂私自装设绕流排放装置,蓄意调整废气流向,绕过空气污染防制设备排放,稽查人员进场时,该工厂人员手动关闭绕流排放装置,逃避检查,另也发现该工厂废气搜集系统多处渗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环境管理署表示,该工厂未依规定妥善操作空气污染防制设备,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可处罚1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则可令其停工或停业。

此外,环境管理署表示,比对申报资料与购买纪录,发现该公司有机溶剂使用量短报、漏报,短报的空污费初估达1238万余元,将依法追缴短报的空污费及不法利益。

环境管理署表示,该公司申报不实或在业务上作成的文书是虚伪记载,涉犯《空气污染防制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元至500万元罚金,初步调查,该公司有4人涉犯刑责,由台南市调查处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