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轮「有猫腻」!沉船方式超诡异 最高检加速查明原因

帛琉籍货柜船「天使轮」上月在高雄外海沉没,致600只空货柜漂流(本报资料照片)

帛琉籍货柜船「天使轮」上月在高雄外海沉没,致600只空货柜漂流,引发往来船只危险,检察总长邢泰钊认为,「天使轮」停泊高雄港外海16天原因不明,疑点重重,亲自召开专案会议整理26项侦查共识,要求高雄地检署分案查明。最高检察署2日证实,雄检已签分「他字案」,正搜集相关事证送鉴定查明原因,另该船外籍船长及船员多人已被海委会、航港局等单位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船舶法》遭到限制出境,检方近日将传唤船长及船员讯问,尽速厘清案件疑点。

帛琉籍货柜船「天使轮」今年7月4日驶进高雄港外海,岂料,直至20日上午因不明原因船身倾斜沉没,船长宣布弃船,船长及船员19人获救,但该船舶原载有1349只空货柜,其中约600只空货柜漂流于高、屏外海,并发生油污事件,引发各界关注。

检察总长邢泰钊认为「天使轮」曾停泊高雄港外海16天原因不明,疑点重重,7月24日先指示高雄地检署指派专案检察官分案查明「天使轮」相关人士有无涉及《刑法》公共危险等罪嫌,7月31日亲自主持专案会议,邀集高雄高分检署检察长费玲玲、雄检主任检察官及承办检察官,针对事故背景事实厘清、建议侦查作为,包括证物鉴定、船员讯问等事项进行讨论,并达成26项侦查共识,最高检察署8月1日将26项侦查共识发交雄检侦处,要求尽速厘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最高检。

最高检表示,「天使轮」船长及船员多人因这起沉船事件,已被行政院海洋委员会、经济部航港局分别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8条、《船舶法》第101条之1规定,函请内政部移民署予以限制出境,限制船长及船员们在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厘清之前不得离境或出港,检方已计划近日询问船长及船员厘清事故原因。

最高检表示,经最高检搜集资料进行研议,认为本案可能涉及《刑法》第184条第1项、第3项、《刑法》第185条第1项公共危险罪;《商港法》第65条之2第1项;镇《海洋污染防治法》第40条第1项;《船员法》第76条等嫌疑,但全案尚待雄检调查后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