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也会破 台电研拟修内规 「重大停电事故」将免职

台电今表示,若造成「重大停电事故」或「公司重大损失」者,可达两大过免职标准。(台电提供)

别以为进了国营事业永远是铁饭碗!303全台大停电,导致台电董、总同时下台,基层犯错人员却顶多记过、调职,究责标准引来立委批评。台电表示,经济部国营事业人员考核有「一次记两大过」可予以免职的规定,近日研拟修改规章,建立淘汰机制,若酿「重大停电事故」或「公司重大损失」者,最重将免职,全案仍将送经济部核定。

民进党立委陈明文今在经济委员会直指303是「低级错误」,事故发生后台电董事长、总经理双双下台,犯错的员工只是记过调职,「这么重大事故没有淘汰制度吗?」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会采最严厉处分,并请台电检讨内部规章。

台电指出,现有经济部所属国营机构人员考核办法,已有一次连记两大过可免职的最重处分,只是标准不够明确,过去仅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才会被免职。台电将尽快检讨规章,订出汰换标准。

台电补充,会把「重大停电事故」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列为两大过标准,让同仁有所依循警惕,做好供电稳定工作,相关修正要送经济部核定完成才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