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事故不断 监察院纠正台电「5大缺失」
兴达电厂。(本报资料照片)
台电公司办理路北超高压变电所容量提升工程,未控管有电与无电介面,致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接地故障,造成513停电事故,影响415余万户;517停电事故,则因下午单一机组故障,夜间因无太阳光电归零,而引发限电,影响约100万户,台电公司遭监察院纠正。
监委指称,513停电事故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接地故障,兴达电厂却因电压骤降而跳机,显见该厂2020年间于发电处要求检讨机组韧性时,未能确实检讨,亦应负513事故停电之责。
另综研所受托完工试验人员认为未送电之新设备可自行操作,而迳行解锁,惟3540现场控制箱之连锁对象非单一,解锁工区3542隔离开关亦同时将邻接汇流排(送电中)的3541隔离开关一并解锁,违反「供电单位变电设备运转手册」规定,加上该员未依「电力设备完工试验安全作业标准程序书」、「安全检核表」规定,确认区隔现场有电与停电部分,且误投入3541隔离开关,终酿513停电事故,显有违失。
监委表示,至于517停电事故,2021年5月17日预估备转容量率10.16%,惟兴达一号机于12时54分因燃烧器管理系统控制模组故障而跳机,同日17时38分复电后,因太阳能发电递减、抽蓄电力已用罄,虽启动汽电共生紧急增购机制、请用电大户抑低用电量等措施,电力仍失衡,而于20:00~20:50低频卸载约0.53GW,20:50~21:40又实施一轮紧急分区限电1GW,合计影响约100万户,核其因单一机组故障即引起系统低频电驿卸载(限电),违反发电机组跳脱不引起系统低频电驿卸除用户负载之原则,应确实检讨。
另本案调查报告,亦指出727核二厂跳机、板新到青年线连接站充油电缆于2021年12月初连续故障起火、1212台北一次变电所配电变压器及需量竞价、核电厂气涡轮发电机常态发电之违失如下:
一、按核电厂运转安全,营运程序书均有明文,然2021年7月27日6时32分许核二厂运转员配合清洁人员例行环境整理,滑动座椅(人未离座)进入控制室红线管制区,椅背不慎触及主蒸汽隔离阀压克力保护罩倾斜,导致主蒸汽隔离阀关闭,机组急停,显见控制室风险及纪律管理不到位,核有违失。
二、配合捷运万大线施工,板桥到青年线线路更换M13到M14区间充油电缆后于1202实施无载加压试验,惟造成#1连接站平台至直井转弯处R相电缆本体故障起火(第1次),嗣修复完成,于1208再度加压试验,则引起同址下方电缆起火(第2次),而同址上方电缆,又因1212台北一次变电所事件触发,引起电缆绝缘油起火(第3次),核其充油电缆老旧,台电公司未能预为因应,短期内连续发生故障起火,显见电缆维护作业确有不足,影响供电稳定,允应检讨。
三、为掌握配电变压器之良窳,该公司每年取样并分析变压器之油中气体1次,惟台北一次变电所5号配电变压器油中氢气自2021年11月24日起骤升3到4倍,虽增加取样分析频率,仍研判油中氢气未逾上限,尚属正常,然同年12月12日该变压器故障起火燃烧,造成该变电所161KV及69KV馈线停电,影响台北市及新北市共6区之一般用户30万5418户及特高压用户12户,足见台电公司警觉性不足,判断失准,应确实检讨。
四、台电公司为缓解系统供电压力,调度运转核二、核三厂「气涡轮机」机组及实施需量竞价措施,惟核二、核三厂「气涡轮机」机组主要作为电厂遇到全黑时紧急全黑起动供给厂内机组紧急电源,但2020年至2022年10月间(共34个月),共有18个月供作电力尖峰或大型机组跳脱时之调度电源,俨然例外变常态,且所发电量未纳入电业年报,形同「黑电」,应确实检讨改进。
五、台电公司为抑低高压以上用户用电需求,实施需量反应负载管理措施,包括计划性减少用电措施、临时性减少用电措施、需量竞价措施、紧急应变措施等。以2022年度为例,各措施占比由大至小排序:计划性约84%(平均每度扣减金额1.79元),需量竞价措施约11%(9.71元),紧急应变措施约4%(10.19元,共执行16天)、临时性减少用电措施约1%(21.28元),其中,需量竞价、紧急应变措施、临时性每度扣减金额,明显高于106-110年再生能源(4.36元)、民营电厂(2.51元)、汽电共生(2.13元)平均购价,亦高于高压(3.1039元)、特高压用户(2.5707元)每度售价,等同以高价回馈用电大户之情事,容应检讨并研谋改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