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自爆「天天做爱」 云林县议会之花不干了
38通缉犯简俊平自爆把上26岁的云林县议会之花,还称两人把议会研究室当爱的小窝,住在里面77天。事情爆发后,简俊平向警方投案,林姓议会之花也请辞获准。一段感情的结束,让两人的遭遇都起了大变化。
▲议会内藏匿通缉犯,「议会之花」请辞获准。
简俊平向媒体爆料,去年打伤民代遭通缉后,在逃亡时认识有云林县议长机要秘书、有「议会之花」之称的林姓女职员,此后顺势住进议会研究室内,每天在研究室内开伙、叫便当,甚至天天亲热。
两人分手后,简俊平向媒体披露他和议会之花的恋情,并主动向警方投案;但女方不满简男说词,在脸书上回呛对方是一个吃软饭的无赖,满口谎话。
研究室成通缉犯藏匿套房,云林县议会管理、维安出现大漏洞,云林县议会正在厘清议员研究室管理问题,议会也证实林姓女职员已在21日递出辞呈,于24日准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