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看時事/北市私幼狼師性侵 校名可否揭發掀論戰…圖解0至6歲性侵通報統計

北市某私幼爆发性侵事件,是否公布园所名称掀起论战,专家认为,中央应与地方沟通了解状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信义区私立幼儿园两年前即爆发幼儿遭狼师性侵、拍摄影片,然媒体受限于「儿少权法」,集体噤声,不敢揭露相关资讯,部分家长一时不察,将孩子送入虎口。然卫福部认为,这是媒体误解规定,幼儿园不在限制范围,此话一出,引发记者批判。为此,卫福部昨举行临时记者会,强调「儿少权法」并未要求保护加害人隐私,将于一个月内邀集通传会(NCC)、媒体代表等,订出「例外事件」媒体报导原则。

卫福部次长吕建德提出三大声明,首先为儿少权法要求媒体保护遭遇负面事件儿少隐私,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儿少身分之资讯,而非要求保护加害人隐私;第二,卫福部理解媒体作为第四权,应保障大众知的权益,却因报导相关案件恐遭裁罚而却步,将邀集媒体代表讨论,如何保护被害者,并兼顾潜在受害儿少权益。第三,儿少权法进入修法咨询阶段,将考量科技发展、社会变迁,倾听民意进行修法讨论,地方督导职责不容忽视,卫福部积极协助地方,合作增进儿少利益。

0-6岁儿童性侵通报案数 制表/元气中心、地方社会中心

监察院介入调查,日前发布园所、涉案人姓名,对此,卫福部保护司副司长郭彩榕表示,监察院此举系依照「儿少权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之例外规定,基于增进儿少福利、维护公众利益,经行政机关审议后,可适度揭露涉案者资讯。卫福部将于一个月内邀集NCC、媒体公会代表,订出维护公共利益需揭露儿少资讯的报导原则,让媒体处理揭弊型报导时,可有所依循。

郭彩榕表示,在报导原则出炉之前,媒体报导儿少负面新闻时应发挥同理心,避免儿少二度伤害,并应顾虑被害人、加害人家庭的心情与处境,不要过度揭露讯息,以免落入网友公审局面。

卫福部前天对外宣布,针对「儿少权法」修法,拟删去媒体报导儿少校名、班级等限制,引发儿少团体挞伐。对此,郭彩榕态度趋于保守,未正面回应是否放宽报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