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開留地供中央蓋社宅 花敬群:因沒看到地方積極推動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图/行政院提供

内政部拟定8年住宅政策新目标,政策包含地方政府办理区段征收及市政重划时,必须保留3至5%供社会住宅使用。内政部次长花敬群今表示,过去几年比较没看到地方积极推动社宅,如果地方真的量能不足,由中央来执行,且一直有非自偿补助的机制,不会造成地方财政的负担和压力。

针对都市更新及大众运输开发之「容积奖励」及「增额容积」项目也须优先纳入提供社会住宅,是否要修住宅法强制回馈?花敬群表示,针对增额容积等可能涉及到住宅法的修正。但针对比例和相关内容,花说,今年初开始,中央和六都就有建立社宅联系大平台,希望透过大家沟通,法制该怎么确认,确认后再和大家报告。

花敬群指出,因地方政府比较透过自治条例在执行,每个县市操作方式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县市政府要求增额容积回馈社会住宅,但又碍于开发商不想把社宅盖在那个社区,所以就变成收回馈金,这就扭曲整个政策该有的态度和价值,「明明就是兴建社会住宅,最后却变成卖容积而拿钱」,这样的自治条例是中央非常不乐见的,希望未来中央地方能够把这个制度谈好。

花敬群表示,都更容积奖励并不是地方的财政收入,回馈的是公益空间和设施。但因为是公益设施,所以希望地方政府在评估都更回馈的公益设施时,「能够把社宅排在比较前面的顺序」,而不是要是说只是简单分回可以出售的豪宅来拍卖,这都对政府形象、房市发展和民众观感都不是很好。

针对区段征收和市地重划的部分,花敬群表示,目前全台湾各县市或多或少都有不同的案子在推动,现在看到部分地方政府会零星规划一些基地来作为社会福利用地和社宅的提供,但数量其实没有一定的标准,甚至有些案子没有提供,但这就涉及到未来要大量使用社宅的基地,希望做比较有经济效益的社宅开发和建立一定的秩序。

花敬群举例,如果有一个200公顷的区段征收案,在现在订定5%的标准下,代表未来有10公顷会保留作为社福或社宅的用地,「10公顷约略可以推出5000户到6000户的大型住宅社区」。虽地方政府有开发成本,但他们以专案让售给中央政府,因此在成本上就会被cover掉,地方政府不会因此增加财政负担,又可以搭配地方的人口导入发展和社宅政策,是一个多赢的角度。

花敬群表示,过去几年的经验比较没看到地方比较在积极推动社宅,因此希望做这个引导。如果地方真的量能不足,由中央来执行没问题;如果地方愿意主动来操作,一起合作更佳。地方盖社宅本来就一直有非自偿补助的机制,所以不会造成地方财政的负担和压力。

此外,针对120年要盖百万社宅的比例,花敬群表示,25万户直接兴建社宅,25万户包租代管社宅,50万租金补贴,加起来共100万,这100万也等于全国租屋家户的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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