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首部文資法 陳奇祿故居恐也將拆

台大所有的温州街五十二巷日式官舍掀都更危机,讽刺的是,遭北市文资现勘判不具文资价值的五、七号,其中七号是担任首任文建会(今文化部)主委陈奇禄住过廿多年的住所,而他正是在居住此期间,推动成功台湾史上第一部文资法。

关注大安区文史的台湾故乡文史协会指出,陈奇禄在住此期间,从担任台大考古人类学系主任开始,一路担任中研院美国研究中心主任、台大文学院院长等,在担任文建会主委八年期间,擘画文资法外,也推动文化艺术奖助条例等。

「澄怀观道:陈奇禄先生访谈录」书中记载,建筑学者夏铸九指出,当年根本没有文化资产保存观念,「文化资产的观念是陈先生(陈奇禄)引进」。夏铸九也说,大家最终被陈奇禄学者风范所感动,自动帮忙,「我们终于有了国家的文化政策」。

古迹学者李干朗也在该书中赞赏陈奇禄。他回忆,一回讨论到日治时代建筑,历史学家林衡道认为价值不高,一向尊敬林的陈奇禄则说,从人类学观点来看,只要不属于这个时代且无法复制重现的,应可考虑列入古迹。李干朗认为,那这无疑是个转折点,此后大家对古迹年代不再那么严苛考量。

不过,陈奇禄故居之前曾被判无文资价值,台湾故乡文史协会则希望有转圜空间。唐山书店创办人陈隆昊说,从文化立场,当然希望能保下这些官舍,希望台大从长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