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帐户钱不够 去年41公司挨罚

为保障辛苦的劳工,劳基法规定雇主每年应预估来年符合退休要件的劳工,并在3月底前一次足额提拨至旧制帐户内。(本报资料照片)

依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每年应预估来年符合劳基法退休要件的劳工,并在3月底前一次足额提拨至旧制帐户内,以支付劳工退休所需,未足额提缴可罚9万至45万元罚锾,据统计,去年有41家挨罚,不乏知名公司,目前足额提拨率已高达99.8%。

劳基法所定的退休金数额(劳退旧制)较为优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5年且年满55岁、工作25年至30年或工作10年且满60岁等退休要件,劳工就可领走最多45个月薪资,但若公司关厂歇业、离职等情况,劳工可能就无法请领。

因此,2005年上路的劳工退休金条例(劳退新制),把劳工退休金改成可携式的个人帐户,雇主每月要提缴至少6%的劳工退休金至劳工个人帐户,依相关规定,仅剩下聘雇未取得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能再适用劳退旧制,其他劳工皆得适用劳退新制,因此劳退旧制年资的劳工人数越来越少。据统计,目前仍有7万余家事业单位,约58万余人保有旧制年资,劳退新制单位则有57万多家、746万多名劳工使用。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副司长陈惠蓉表示,虽然2005年就实施劳退新制,但考量过去仍有如华隆案等公司关厂歇业,让选择劳退旧制的劳工无法请领退休金,因此立法院在2015年修正劳基法,原要求每年得足额提拨,后来考量雇主等情况,修改成要求雇主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前,预估成就退休条件劳工,并提拨差额,以避免劳工无法请领,目前足额提拨率已达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