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校淪共諜 收賄17年

国防部军闻社退役中校孔繁嘉,二○○六年遭大陆情报单位以金钱利诱吸收为共谍,代为发展组织,三度向同袍招待出国旅游,试图提供大陆吸收机会,幸皆未得逞,孔则收贿约六十三万元。桃园地检署昨依贪污、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起诉孔,没收不法所得,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全案源于前金门驻地记者、金门县安全旅行社负责人邵维强,二○○二年起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十七年前先是吸收孔,四年前再吸收陆军第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少校副处长向德恩。

向于今年二月遭判七年六月徒刑,邵则于上月被判十二年六月定谳。

桃园地检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长期缜密搜证,查到孔二○○六年遭大陆情报单位以金钱利诱吸收发展组织,三度以免费招待越南旅游等条件,企图诱使同袍军官,提供大陆情报单位接触、吸收机会,所幸同袍皆未答应,孔前后收贿约六十三万元。

检方认定孔涉违反国安法,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为大陆地区公务机构发展组织未遂等罪嫌,昨天提起公诉,没收不法所得美金一万一七○○元(约新台币卅六万八千元)及人民币六万元(约新台币廿六万卅千元)。

孔虽于侦查中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符合减刑要件,但危害国安不宜轻纵,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