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婴中心「监视影像上传云端」将纳托育专法 拚年底前送行政院
▲托婴中心监视影像上传云端法律需完备,社家署表示会纳入儿童托育服务法。(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张乃文/台北报导
为防不当对待,卫福部社家署日前预告「托婴中心监视录影设备设置及资讯管理利用办法」第五条之一修正草案,如今预告期满,社家署代理署长张美美说,搜集各方意见后,也已咨询专家,在监视器上传云端的法律须完备,因此未来会纳入儿童托育服务法,预计年底前会送行政院,也因各县市设备不一,要再讨论是否有需要统一。
「托婴中心监视录影设备设置及资讯管理利用办法」第五条之一修正草案预告期满,张美美表示,咨询专家意见后,认为监视器放上云端仍需足够的法律授权,因此这部分预计会放入儿童托育服务法。她提到,原先就已规定托婴中心必须装设监视器,也就是说,监视录影带都已经存在托婴中心。
张美美说明,但上传云端后,就不单单仅是「异地备份」,若是托婴中心的监视录影带不见,需从云端调阅检视,这件事就涉及个人资料保护法中的「利用」,因此必须有母法授权、从法律中厘清。她说,目前的办法仅写「可储存在云端」,但不够明确,专家们建议应写清楚程序部分,否则可能会因法律程序不完备,导致行政程序有疑虑。
除了要一并与儿童服务法处理外,张美美提到,各县市托婴中心的监视器规格也有相当多种,包括265种厂牌、数量高达3千8百多,若要上传云端,就必须有规格跟作业的一致性,调阅程序也要规范,可能会先处理这部分,未来全国也较有统一性。
目前儿童服务法预告期也已结束,张美美表示,在搜集各界意见、与地方政府和民间团体沟通后,预计今年会先送交卫福部版本至行政院。至于经费先前预估约2.6亿,如今也因监视器设备更换与否尚无定案,需再次盘点才能了解需要多少经费。
张美美说,托婴中心本来就规范要有专人管理监视录影档案等,且各县市政府都需稽查,若有任何情况都必须立即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