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婴录影上传中央 专法年底送院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2019年修正部分条文,明定托婴中心应装设监视录影设备。图为示意图。(新北市社会局提供/陈慰慈新北传真)

托婴中心虐儿案频传,为防止画面消失状况发生,卫福部社家署今年原规画修正托婴中心监视录影管理办法,要求全国1600家托婴中心的监视器画面,都必须上传到中央云端,避免「出事却没有画面」。社家署表示,经专家评估,此办法有母法授权不足疑虑,将改由《儿童托育服务法》专法立法处理,预计今年底送交行政院。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2019年修正部分条文,明定托婴中心应装设监视录影设备,社家署今年4月进一步公告「托婴中心监视录影设备设置及资讯管理利用办法」第5条之1修正草案,编列2.6亿元经费,广设「监管云」,强制托婴中心监视器档案上传到中央云端外,并自行保存影像至少30天,以防范更多虐儿案发生,但引发部分教保员反弹。

社家署代理署长张美美解释,将监视录影画面上传云端,不仅是备分,争议事件发生时,可能会需要调阅、利用云端资料,为符合《个资法》规定,若要通过「监视器上传云端」办法,就必须要有法律授权。

张美美指出,由于法律适用有疑虑,办法改与《儿童托育服务法》专法一并处理,让监视器上传云端正式入法,并参考专家建议,在《儿童托育服务法》中明定监视影像上传云端的目的,清楚写明资料搜集、利用、查阅及保存的方式等。草案已经完成预告,正在做最后意见统整,预计今年送出卫福部版本。

此外,张美美表示,目前各县市托婴中心监视录影设备,大约有265种厂牌、数量高达3万8000多个,为求作业一致性、规范调阅程序,未来会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