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修法牛步化 卢秀燕:全台中152家托婴中心全面装设监视器

卢秀燕要求市府研议自订自治条例,强制托婴业者全面装设监视器。(图/记者邓木卿摄)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6日召开公安治安食安联合会报,针对托婴中心经常传出儿虐事件市长卢秀燕表示,虽然中央已在修法要求托婴中心都要装设监视器,但中央作业牛步化,缓不济急,因此她要求市府自订自治条例,要求全台中152家立案托婴中心,全部都要装设室内监视器。

卢秀燕上午主持联合会报,社会局表示,目前台中市公设民营托婴中心有5家,私立有147家,总共152家,每周都会配合消防局、都发局针对托婴中心建筑物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备托育服务运作情形进行稽查

卢秀燕表示,前阵子台中市发生托婴中心虐婴事件,引发社会各界愤怒,她当场询问后得知,目前室内监视器装设率已有95%,为何不要求全面装设?

社会局表示,因为法令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在室内装设监视器,只能透过劝导,市府无法要求装设,不过,中央正在朝修法方向努力。

卢秀燕说,不要等到中央完成修法再要求,因为中央各方考量后,包括考量业者经济因素,她自己担任过立委,知道中央作业牛步化,缓不济急,她认为市府自己订定自治条例,要求业者一定要装设监视器,防止再有儿虐事件发生,此外,目前只剩下5%的业者没有装设,因此要达到全面装设不会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