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机藏食安危机 高市卫生局开查结果公布
近期夹娃娃机放置食物成热门行销,高市卫生局就市内娃娃机台稽查放置台内的食品,发现5家业者所属的84台机台外部业者食品资讯标示违规。(高市卫生局提供/杨舒婷高雄传真)
近期夹娃娃机放置食物成热门行销,高市卫生局就市内娃娃机台稽查放置台内的食品,发现5家业者所属的84台机台外部业者食品资讯标示违规,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
卫生局表示,此次专案以随机抽检方式稽查辖内104处自助选物贩卖机店,查核重点在业者资讯是否张贴于机台外部、机台内摆售的食品标示是否符合规定以及食品有无逾有效日期,总计查核3177台,陈列摆售食品占863台,其中84台(9.73%)业者资讯未标示或标示不全。
其中前镇区1家、苓雅及凤山区各2家,全是食品标示不全或未标示,卫生局将依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暨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
卫生局提醒,「自动贩卖机贩售食品之标示规定」已于2017年7月1日施行,应于机台外部明显标示贩卖业者资讯,包括业者名称或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机台内贩售包装食品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 条规定以中文完整标示品名、内容物名称、净重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称、制造厂商或国内负责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原产地(国)、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事项。
若为进口食品需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 条规定申请查验。此外,机台业者亦应随时注意机台内贩售的食品品质及有效期限,以维护民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