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夹娃娃机暗藏烟害危机 瘾君子请自律
▲「娃娃机营业之场所」即属于供公众休闲娱乐之室内场所,故需遵守场所内禁烟规定,及入口处张贴明显禁烟标志。(图/卫生局提供)
近来市区新兴行业就是「娃娃机」,这是属于二代的「选物贩卖机」,这些机器大多放置于住宅区或人口稠密商业区的室内空间,这种无人看管的营业方式,恰好形成管理不易的禁烟场所,台南市卫生局吁业者,依规定于入口处张贴禁烟标示。
近期台南市卫生局稽查发现此类型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却未依规定于入口处张贴禁烟标示;在此呼吁负责人或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相关法令并维持该场地全面禁烟之义务。
若有涉及不法,卫生局定当锲而不舍依法搜证,业者切勿心存侥幸,规避稽查。同时也要恳请娃娃机使用者,当在吞云吐雾的同时,是否有顾及到周遭民众呼吸新鲜空气的权益,是否有留意到,影响左右邻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请瘾君子们勿将自身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上。
依据烟害防制法第15条第1项第10款规定:「歌剧院、电影院、视听歌唱业或资讯休闲业及其他供公众休闲娱乐之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同法条第2项规定前项所定场所,应于所有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示,并不得供应与吸烟有关之器物。
娃娃机营业之场所即属于「供公众休闲娱乐之室内场所」,故需遵守场所内禁烟规定,及入口处张贴明显禁烟标志,违者,依同法第31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在法定禁烟场所吸烟者,处新台币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娃娃机使用者应遵守烟害防制法相关规定,勿影响他人空气品质,才能达到自娱也娱人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