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三方式

随着疫情解封,越来越多外籍旅客来台观光购物,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提醒,外籍旅客如于同一天内向同一家经核准贴有特定货物退税标志之特定营业人购买特定货物,含税消费金额达新台币2,000元以上,并于规定期限内携带出境,得于首次出境前,透过三种方式申请退还营业税。

这三种方式包括,第一,在特约市区退税,即民营退税业者于特定营业人营业处所设置退税服务柜台,受理外籍旅客申请办理之退税方式。第二种是现场小额退税,是指同一天内向经民营退税业者授权代为受理外籍旅客申请退税及垫付退税款之同一特定营业人购买特定货物,其累计含税消费金额在48,000元以下者,由该特定营业人办理之退税方式。

第三种是持临时停留许可证入境者,不得申请现场小额退税及特约市区退税,应于国际机场或港口申请退税,非搭乘客、邮轮出境者,应于搭乘船舶办理结关手续后,于开航前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