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遭监委指怠忽处理性骚案:尊重调查、积极检讨
外交部(资料照片)
有离职外交人员去年在脸书指控2017至2018年于日内瓦实习时,饱受前「黄姓上司」性骚扰,监委认为外交部消极怠忽。对此,外交部表示,该案超过1年的申诉期限,不适用性骚扰防治法,去年已函报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处理。外交部对于监察院调查报告表示尊重,将依调查意见检讨。
去年国内引爆一连串「MeToo」运动,一名已离职外交人员「Pang Ying Peng」也在脸书指控2017至2018年在日内瓦实习时,饱受前「黄姓上司」以讯息和照片性骚扰。
监察委员范巽绿、林文程日前调查发现,该投诉原本并未获得外交部重视,直到该员去年离职,在脸书公开此事,外交部才启动调查,外交部相关处理显然消极怠忽,要求外交部确实检讨改善,贯彻该部「性骚扰零容忍」的立场,尤其应考量该部及其驻外机构的职场特殊性,建立性别友善职场。
对此,外交部表示,外交部112年6月12日知悉离职同仁于社群软体自述106年至107年间遭长官性骚扰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协助其提起申诉,并依照外交部性骚扰处理程序,启动调查程序,并组成以外聘委员为主的调查小组,嗣召开外交部性骚扰申诉评议委员会评议性骚扰事件成立。
有关监察院所称外交部不受理一节,外交部指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申诉人部分行为是下班时间发生之性骚扰事件,爰于调查结束后,依照112年8月16日修法前之性骚扰防治法第13条及行政罚法第6条规定,已超过1年之申诉期限,且行为地、结果地均在国外,不适用性骚扰防治法规定为由,于112年8月18日函报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续处。
外交部进一步表示,对于监察院针对106年至107年间性骚事件调查报告表示尊重,将依监察院所提调查意见办理相关检讨事宜,并运用多元管道及场合,除加强对国内外同仁宣导性骚扰防治观念及申诉管道外,并持续精进性骚扰防治措施,盼将性骚扰防治观念深植各级人员内心,从根本预防性骚扰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