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律钻缝隙 让检无法发监 陈武雄潜逃大陆

和桐集团创办人陈武雄涉内线交易案判刑确定,潜逃大陆。(本报资料照片)

工总名誉理事长、和桐集团创办人陈武雄,因涉及和鑫光电内线交易案,去年被判刑2年6月确定,连续声请5次非常上诉以及再审、声明异议、抗告,再趁法院调卷、检方无法发监的机会,潜逃大陆,台北地检署传拘不到,昨发布通缉,时效至2034年4月9日。

北检在去年7月底收到定谳裁判书及卷证,即通知陈武雄在8月21日入监。但户籍在台北市的陈武雄8月3日收文后,6日即迁户口到新竹市东区,同时向北检声请嘱托新竹地检署代执行,北检认为陈武雄是收文后才迁址,依法驳回。

但陈借口北检执行不当,向高院声明异议,被高院驳回,事后陈武雄再向最高院提出抗告,直到去年12月初才被驳回确定。

去年底北检接获最高法院裁定书后,立刻在台北、新竹两地传拘陈武雄,但是找不到他的人了,昨日对他发布通缉。

陈被控2002年与姪婿合资成立司和鑫光电,涉及利用空壳公司美化财报,重做财报前,大量出脱持股,避损约3573万元;一审判陈武雄无罪,二审逆转改判2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200万元,最高法院去年7月驳回上诉定谳。

另陈武雄涉及台湾优力公司诈骗银行团联贷18亿元案,新北地检署前年4月起诉陈7人,目前由新北地院审理,预料该案将因陈未到庭而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