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VPN 大陆工信部:不良讯息应按法律监管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外界纷传大陆封杀翻墙工具网路代理服务」(VPN,虚拟私人网路),大陆的工信部通信发展司长闻库27日回应,不良讯息应依大陆法律进行监管,随着网路发展,会有新监管措施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闻库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要议程是「介绍2014年全年的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但香港明报记者在问答的部分,提出了有关VPN的问题

▲大陆流行的翻墙工具之一「VPN」,据传近日已经被当局盯上,多家VPN公司坦承遭到封锁。上图为上网示意图。(图/达志影像)

《明报》记者问道,近日有报导称大陆屏蔽了新一批的翻墙软体,也有评论说大陆网路自由开放的程度堪忧,官方可否说明一下网路防火墙目前最新的状况,以及官方此举背后的逻辑

闻库说,大陆的网路发展在世界上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在移动网路的发展上,取得了很大成就。「TD-LTE基站我们布了70万个,到12月底4G用户超过9000万,这些4G用户看起来是手机用户,但实际上是广泛使用宽带(宽频)的移动用户。」

他指出,在大陆,网路业务的发展也是非常有效的,发展不错的企业大概有40%至50%的增长率;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取得的成就,大家都可以看到,这一切都源于大陆政府对网路企业发展的一个好的政策环境保障。

闻库强调,「 在中国发展互联网一定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一些不良信息应该按照中国法律进行监管,所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的情况出现一定会有新的监管措施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