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男虫 5年骗色12女诈千万 重判七年

(示意图/达志影像)

44岁的网路男虫蔡圣杰,曾多次在网路骗财骗色遭判刑,自100年起又陆续在网路向女子谎称经营汽车旅馆等事业,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屡以「马上给你名份」、「妳是否愿意与我共度一生一世」等骗感情,取得信任后就以各种理由借钱,5年内向12名女子共诈骗千余万元,还有2人为他生子。台中高分院以蔡男再犯危险性仍高,依诈欺罪判他7年徒刑、强制工作3年定谳。

判决书指出,蔡男曾于99年间在网路上骗财骗色,被判有期徒刑10月确定,出狱后因缺钱花用,100年起又故技重施,在网路爱情公寓及百度聊天室等网站,自称经营汽车旅馆、当铺、电子游戏场,民宿、租车行等事业,恶意隐瞒已为人父且离婚,向女网友佯称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

蔡男常以「马上给你名份」、「妳是否愿意与我共度一生一世」、「我已把你当妻子看待」等语欺骗女子感情,取得信任同居后,再利用她们误认即将结婚的心态,降低钱防备心,常借口购买金饰作定情物、馈送友人、支付货款,甚至贿赂官员、小弟保释金及帐户遭冻结等各种理由,一再开口借钱。

这些女子有人刷卡或给现金、有的给黄金、有人直接给提款卡,甚至办信用贷款供蔡花用,蔡男各向12名女子诈骗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总金额高达约1200万元,其中,佘姓女子被骗高达350多万元。受害女子均因想与蔡男同甘共苦共组家庭而交付财物,而蔡男诈得财物后即避不见面,婚姻梦碎的女子们才知原来他是爱情骗子。

此外,曾姓女子及王姓女子2人为蔡男生子,离谱的是,蔡男与曾女交往时,还同时另与5名女子交往;与王女交往期间,也同时与另5名女子交往。

全案一审判蔡男徒刑5年、强制工作3年。蔡男及检方均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以蔡男自98年起即在网路骗财骗色,已分别有3案经判决确定,竟还持续向多达12名女子诈骗,可见恶性重大,且对先前罚的感受及遵法意识薄弱,再犯危险性仍高,明显屡犯不悔而从重判处徒刑7年、执行前强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