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到越南诈骗830万元 5台人遭判12年到18年监禁

▲5名台籍被告越南诈骗,之后遭到调查。(图/翻摄自news.zing.vn)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越南胡志明市(Ho Chi Minh City)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件2016年2月开始的跨国诈骗案,26日判处5名台籍被告分别为12年到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最小的是1992年出生,最大的则为1978年生。警方2016年4月接获报案后开始调查,发现共有13名当地人被骗约64亿越南盾(约台币830万元)。

据Zing.vn报导,13名当地人受骗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逮捕的多名嫌犯中包含5名台湾人。他们2016年2月初由台湾的一个诈骗集团派到越南,与本地的相关人士上线后,先设立银行帐户,再利用电话诈骗的方式骗取越南民众钱财

在2016年的4月1日到4月14日间,诈骗方装成警察,打电话给被害人诱骗财产。许多人报案后才让整起事件曝光受害者被嫌犯威胁得转钱到指定的帐户。胡志明市法院26日以「诈骗他人财产罪」对被告判刑,Liu En Hsiang(1990年生)、Peng Kang Yu(1992年生)与Lu Shih Wei(1992年生)判处18年、14年与13年有期徒刑,Huang I Jen(1986年生)与Hsieh Chia Chun(1978年生)则都判12年有期徒刑。

另外,法院也以类似的罪名对越南同奈省的被告女子甲氏艳翠(Giap Thi Diem Thuy)判处17年徒刑,她于1978年出生。其余的被告则遭判处8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