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佑越獄多了脫逃罪悔衝動 不利第3次假釋審查

绿岛监狱受刑人王天佑昨天翻墙脱逃,因他已提出第3次假释申请,律师表示,多了一项脱逃罪,将不利假释申请。狱方表示,王员还有刑期1年10个月,很后悔一时冲动。

王天佑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被判处4年7月徒刑,民国113年3月20日入狱,刑满日期为115年10月13日。王天佑曾提出2次假释申请均遭驳回,日前提出第3次假释申请,但昨日发生越狱脱逃,7小时后落网。

律师黄建铭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王天佑已符合假释资格,但因脱逃、违纪累进处遇就会重新评定,向矫正署提出申请前,监狱内部会先召开会议,如有脱逃行为可能就不会往上呈报给矫正署,或是因脱逃是重大事件,矫正署就不同意假释。

黄建铭进一步说明,假释有一个要件「悛悔实据」,主要是根据受刑人在监狱的表现判断。监狱中的教诲师、作业导师、监房及工厂主管,会根据「教化」、「作业」及「操行」3种面向打分数。

绿岛监狱秘书杨瑞兴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表示,王天佑已提出第3次假释申请,目前进度不方便透露,但脱逃的行为有可能影响审查,因为他多了一条脱逃罪要做后续侦查,因此审核上分数就会比较低,所以王员现在也很后悔一时冲动,目前刑期还有1年10个月2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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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犯王天佑。图/矫正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