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共识!台铁工会重申:不取消「五一不加班」

台铁工会宣战,除了五一劳动节「合法休假」外,端午、中秋、国庆也不加班。(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日下午举手表决台铁公司条例。(简立欣摄)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21)日逐条审查《台铁公司条例》草案23条条文,全23条文中,有7条依照政院本通过、有7条保留、9条修正通过;修正后差异最大的是董事会大幅增加学者专家及工会代表;不过,台铁工会在意的资产全保留、短期债务清零且不用土地作价、员工福利保障、优退离等都未获共识而保留。台铁工会则表示,不会取消「五一不加班」行动。

完全依照政院版本通过的条文包含:条例制定目的、总经理人选需具运输或经营实务及专业、安置转调规定、公司化前已退休人员仍照原退抚规定、公司化后转调人员权益保障、政策亏损由政府补贴等。

修正后差异最大的是第5条,台铁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从原本11人至15人改为15人至19人,除了1/5席次需由工会推派代表担任外,另规定1/3席次应是具备铁道、运输、产业管理、法律或财经专业的专家、学者;换言之,逾半数董事是专家学者及工会代表。

由于工会版将安全纳入公司设置目的,交通部也提出折衷草案将安全纳入第2条,明订台铁公司对于营运安全具关联核心业务,应确实依相关法令规定执行,获共识通过。

未达共识的包括第9条,政院版提供台铁公司资产不受土地法第14条第一项、国产法第28条以及第60条规定,因争议过大,直接保留。

第10条关于台铁短期债务清零,政院版是政府应移拨台铁局及所属机构经管适足资产,由交通部设立基金,处理原机构既存短期债务外,交通部折衷版也增订偿债基金应由交通部编制附属单位预算,后续年度基金来源包括资产开发收益,资金孳息,人民或团体捐助,政府循预算程序拨款及其他收入。交通部长王国材说明,偿债基金须移拨台铁3笔土地,但3笔土地租金仅够付债务利息,仍要由政府编列预算偿债。因立委意见不一,折衷版条文也未达共识,决议保留。

第18条台铁公司提拨职工福利金部分,立委陈椒华认为应该增加新旧制劳工福利要一致的部分;第20条台铁公司土地、房屋税率规定;第22条台铁公司附属事业设都市计划变更时,应订定合适土地开发强度,减轻负担等,以及第23条施行日期是否要等劳资协商完毕,都因为没有共识而保留。